刘江律师,(咨询QQ353431626)、现就职于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,湖南异地商会法律服务中心,湖南省广东商会,湖南省江苏商会.长沙市温州商会.长沙市金华商会法律顾问团成员.
本律师办案经验丰富,性格沉稳冷静.做事严谨.思维逻辑性强.具有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.
本律师的执业理念:受人之托.忠人之事.勤勉敬业.始终把客户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作为执业目标.